一颗包包菜IP属地:贵州·贵阳 发布于37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(🚞)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(👪)(zuo)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(gong)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(si)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(🈹)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(qian)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(shou)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(liao)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(☝)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(📇)(wang)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(💒)发起(🍸)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(😸)集(ji)协的会员,其(qi)音(yin)乐(le)作品版权理(li)应(🕔)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(🥂)所有,而(🌗)无需(⤴)(xu)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(song)最终以和(he)解收尾,和解的代(🗃)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(qian)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(wu)之(zhi)便为其个(🌙)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(🏐)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(🏚)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(👞)所(suo)停止对(🥜)《家在东北》等首(🎙)(shou)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(yuan)的赔(pei)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(🐡)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(you)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(🎓)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(💀)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(🥉)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(🔓)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(quan)无证据证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