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海师弟IP属地:江苏·南通 发布于50分钟前
凌天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(shi),同时也是(shi)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(📯)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(ren)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(qian)家,获利数千万(wan);右手则通过(🎭)音(yin)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(zhe)查询天眼查及中(🌜)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(jin)年来由(🏦)鸟人公司向等娱(🙀)(yu)乐场所发起的(😲)版权诉讼高达千余(🐨)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(✔)版权理应由音(📚)集协代(dai)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(liao)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(🎐)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入(🍃)(ru)音集协(xie)的账目,此(😄)外鸟人公司(🍑)向发起的大量诉(🧦)讼最终以和解收尾(wei),和解的代价也(💈)必然是向鸟(niao)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(📲)人公(gong)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(dou)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(pan)文书网公布的一份(🏾)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(🎊)《家在东北(🚚)》等首(🔕)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(quan),并(bing)主张每首歌元(yuan)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(👡)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(⬆)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(💫)音(🥛)像著作权集体(ti)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(ge)天天唱》的制作人(ren)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(shi)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(⬛)权无证据证实。